來自全台各地原住民、社運和人權團體在本週12月8日上午,前往法務部抗議,要求檢察總長顏大和准予提出非常上訴,並暫緩執行入監,更有學者提出馬英九總統應該特赦王光祿,並發起連署要求大法官會議釋憲解釋。「獵人案」在網路上也掀起討論,許多民眾認為為何原住民可以「擁槍自重」?為什麼國家僅給予原住民族有狩獵的權力?

原住民狩獵是什麼樣的權利?布農獵人遭判刑,背後代表的意義又實為何?獵槍如何除罪?國家與原住民文化的關係又是為何?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將邀請來賓與您一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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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八十五集:獵人成罪人 原住民打獵不行嗎?



來賓:官大偉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政大民族系副教授)
主持人:管中祥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觀看社運談話節目燦爛時個人信貸光會客室)

布農族的獵人王光祿(Talum),因非法持有槍枝以及違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遭判決3年6個月徒刑,12月15日即將入監服刑,不過家中94歲的老母和年僅2歲的孫子將失去依靠。承辦律師周漢威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對於原民自製獵槍規定頂多只有行政罰責,沒有刑罰。《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原民只要符合規範都可以上山打獵。那麼王光祿為何還要被判刑?

製作/車貸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公視PNN新聞議題中心

這個事件的起因,是王光祿高齡九十四歲的母親想吃山肉,為了滿足她的心願,而進行狩獵,卻沒想到被警方逮捕。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燦爛時光會客室-第八十五集-獵人成罪人-原住民打獵不行嗎-091114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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