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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南港服務社合法使用無強占

林奕華表示,民國71年行政大樓興建完成後,南港區民眾服務社僅分配到77.62坪及兩個停車位,與當初協商內容不符,因此南港區民眾服務社並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並提起訴訟,惟最終敗訴,產權歸台北市政府。後因台北市政府追查市產,雙方再次訴訟,經民國92年度台上字地1419號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判決,南港區民眾服務社擁有永久使用權。

台聯黨團指控國民黨產權1.2坪卻強占南港區公所77坪面積一事,林奕華指出,南港區公所於民國68年準備興建南港區行政大樓,因土地面積不夠,商請南港區民眾服務社參加合建。經協商後決議,為配合行政大樓興建,南港區民眾服務社將當時120坪的地上二層、地下一層的原辦公室拆除,另提供4平方公尺土地,待行政大樓竣工後,即分給南港區民眾服務社160坪面積。

(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奕華今天表示,南港區民眾服務社當初提供部分土地參與合建南港區行政大負債整合樓,之後也經司法判決取得永久使用權,完全是合法使用,沒有所謂的強占情事。

她說,南港區民眾服務社目前的用地經法院判決,完全是合法使用,沒有所謂的強佔情事,且此案數年前已有民進黨市議員提出質疑,當時台北市府已說明,如今台聯冷飯熱炒,根本是選舉考量的無端指控。

林奕華強調,民進黨執政時期行政院、監察院清查列管的有爭議黨產,國民黨都已完成處理。此外,黨中央將重新評估現有合法辦公廳舍是否留存,未來閒置房地將適時捐出贈予中華民國、地方政府或出借公益團體使用。另外,若有發現有應捐未捐的情形,也將予以回贈返還。1040827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國民黨-南港服務社合法使用無強占-114713813--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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